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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布时间:2021-03-28 17:09   责任编辑:yishashi
报名开始:2021-04-06       报名截止:2021-04-10
根据工作需要,经研究,决定面向社会公开招聘辅助性岗位工作人员3名,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招聘原则
坚持民主、公开、竞争、择优的原则,按照德才兼备的标准,采取考试、考察相结合的方法进行。
二、招聘岗位
具体岗位详见附件1:《2021年凤阳县政协办公室公开招聘辅助性岗位工作人员岗位计划表》(以下简称《岗位计划表》)。
三、招聘对象和条件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
2.遵守宪法和法律,具有良好的品行;
3.适应岗位要求的身体条件;
4.岗位所需的学历、专业或技能条件(详见附件1);
5.年龄计算:30周岁以下,即1990年4月6日以后出生(其他涉及年龄计算的依此类推);
6.岗位所需的其他条件。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人员,不得报考:
(1)不符合招聘岗位条件要求的人员;
(2)在读的全日制普通高校非应届毕业生;
(3)现役军人;
(4)经政府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门认定具有考试违纪行为且在停考期内的人员;
(5)曾因犯罪受过刑事处罚的人员和曾被开除公职的人员、受到党纪政纪处分期限未满或者正在接受纪律审查的人员、处于刑事处罚期间或者正在接受司法调查尚未做出结论的人员。
(6)曾被开除公职或者因违纪被单位辞退人员;
(7)法律规定不得参加报考或者聘用的其他情形人员。
四、招聘程序
招聘工作按照报名、资格审查、笔试、体检、考察、公示、聘用等程序进行。
(一)报名及资格审查
1.采取现场报名的方式。报名时间:2021年4月6日——4月10日
每天上午8:30—11:30;下午14:30—17:00.逾期不再补报。
报名地点:凤阳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一楼会议室(政务新区)。
2.报名要求:报考人员报名前,应通过“皖事通”APP实名申领“安康码”。应聘人员报名时需提供有效居民身份证和与所报岗位资格条件要求一致的学历、学位证书的原件及复印件。其中:2021年全日制应届毕业生毕业证等材料尚未取得的,须提供学生证原件、毕业生就业推荐表,并由其本人签署“诚信承诺书”,承诺2021年7月31日前提交学历、学位证书原件。逾期不能提供的,取消其聘用资格。
3.应聘人员须填写《2021年凤阳县政协办公室公开招聘辅助性岗位工作人员报名资格审查表》(附件2),提交小二寸近期正面免冠同底照片3张。
4.应聘人员按招聘岗位进行报名,应聘同一岗位的须形成竞争,报考人数与岗位招聘人数的比例不低于2:1.不足开考比例规定的,取消该岗位招聘计划数。
5.根据省物价局、省财政厅皖价费〔2009〕118号文件规定,按每人45元标准收取考试费用。
享受国家最低生活保障金城镇家庭和农村绝对贫困家庭(含建档立卡贫困户)的报考人员,可以享受减免统考笔试费用的政策。办理减免手续时,报考人员应携带以下证明材料:享受国家最低生活保障金城镇家庭的报考人员,提供低保证(原件和复印件);农村绝对贫困家庭(含建档立卡贫困户)的报考人员,提供特困家庭基本情况档案卡(原件和复印件)。上述人员均须同时提供能够证明其与家庭所属关系的相关证明材料(如户口簿等)。
6.报考人员填写的信息必须与本人实际情况、报考条件和所报考的岗位要求相一致。凡弄虚作假或虽通过资格审查但实际情况与报考条件规定不符的,一经查实,即取消考试、聘用等资格。
(二)笔试
1.笔试科目:笔试科目为《公共基础知识》,卷面分值为120分。
2.笔试内容:包括政治、经济、法律、人文、管理、国情省情等常识,判断推理,言语理解与表达、写作等。
3.笔试时间、地点:另行通知,请及时关注凤阳县人民政府网站发布的笔试通知。
报考人员应严格遵守防疫相关管理规定,参加考试相关环节时应服从现场工作人员管理。对于不遵守相关规定及要求的考生将取消其考试资格。考试当天“安康码”为绿码且经现场测量体温低于37.3℃,并无干咳等异常症状的,方可进入考点参加考试。
(三)考试总成绩计算
笔试成绩即为考试总成绩。笔试成绩于笔试结束后10个工作日内在凤阳县人民政府网站公布。
(四)体检与考察
按照应聘人员的考试总成绩由高分到低分顺序与岗位招聘数1:1的比例确定参加体检和考察人员。如考试总成绩相同,学历高者优先。仍相同的,则采取加试的形式确定。
体检在二级甲等及以上综合医院进行。体检标准参照《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执行。体检费用由考生自理。
考察工作由两名及以上人员组成考察组,对体检合格人员进行考察。考察组负责复查核实应聘者报名资格条件,考察其思想政治表现、道德品质、业务能力、工作实绩(学业成绩)以及是否需要回避等方面的情况,并据实撰写考察材料。
根据《关于加快推进失信被执行人信用监督、警示和惩戒机制建设的实施意见》(皖办发〔2017〕24号)等文件精神,考察结束时考察对象仍属于失信被执行人的,考察环节不予合格。
对体检或考察出现缺额的,按照规定程序和时限,在同岗位应聘人员中,依据考试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依次等额递补。
本次招聘参加笔试未被聘用的人员纳入后备人选库,自招聘工作结束之日起,在当年度内若出现人员缺额,将根据实际工作需要,可从后备人选库中按招聘岗位1:1的比例,从高分到低分依次递补,递补人员直接进入政审、体检程序。(五)公示与聘用
对体检和考察均合格的拟聘用人员名单,在凤阳县人民政府网站公示5天,同时公布监督举报电话。对经公示无异议或者反映问题不影响聘用的,按有关规定,办理相关聘用手续。
被聘用人员应在指定的时间内到单位报到上班。在规定的时间内未到单位报到上班或报到后不服从组织安排的,取消聘用资格。
五、聘后待遇
1.被聘用人员采取劳务派遣的方式进行,与劳务派遣单位签订聘用合同,聘用期限为3年,试用期为3个月。县政协办公室负责招聘人员的使用、考核及管理。试用期考核不合格的,提出解聘意见报劳务派遣单位解除劳动合同。合同期满人员将根据工作需要向劳务派遣单位提出续签或解聘意见。
2.被聘用人员待遇比照我县事业单位同类人员工资水平确定。被聘用人员按规定参加企业职工社会保险、缴纳住房公积金。用工单位不提供住宿,被聘用人员自行安排。
3.合同期内工资和“五险一金”单位负担部分按时将经费划拨劳务派遣单位,劳务派遣单位负责发放工资和缴纳“五险一金”。
4.劳务派遣人员违法、违纪的由劳务派遣单位随时召回解除派遣,被派遣单位不予经济补偿。
六、相关事宜
1.本公告未尽事宜由凤阳县政协办公室负责解释。
2.招聘各环节及后续相关事宜均在凤阳县人民政府网站发布,不再通过电话或短信通知,逾期责任自负,请考生及时关注网站相关信息。
3.本次招聘不指定任何教材、复习资料,也不举办、不委托举办任何形式的辅导和培训活动。
咨询电话:0550-2226028
监督电话:0550-2226681(凤阳县纪委监委信访室)